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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14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应中国经济50人的邀请,做客清华大学的“长安讲坛”,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做实帐户制(FDC)转向名义帐户制(NDC)做了演讲。新浪网财经频道全程录像并做了文字直播。
这里对新浪网的全程视频和文字实录予以发布。这里是视频的链接: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51014/163223474020.shtml


中国养老保险向NDC转型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
—学习三中全会的个人体会

 

     今天我要讲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养老制度改革从FDC转向NDC,也就是从做实帐户转向名义帐户,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革,它存在的问题和引起的争论,以及我对这项改革的看法。
  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社保全面深化改革的论述;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背景;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五个主要内容;四是深化改革的基本趋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社保全面深化改革的论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内容十分丰富,它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改革的气息。这个决定对社会制度保障改革有什么新的意义?从我个人的体会来讲,有四点需要很好的学习,也是我们对社保制度改革认识上的深化。
  第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战略的高度看,如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指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和治理制度的执行能力,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社会保障体系必然包含在治理体系当中,社会保障制度执行能力也必然包含在国家治理能力当中。
  它与此前的和谐社会建设有什么不同?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来讲,不同在于和谐社会可能强调的是福利,是待遇单方面的赠与、给付。但是治理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的是双方的参与,不是单方的被动授予或者赠与。这是一个最大的不同点。
  在历史的新起点,社会保障体系不仅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也不仅仅是服务型政府的一个服务窗口,它更多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的子系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的体现。
  比较一下欧美社会保障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的地位,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当中的程度,你就会清晰地感觉到我们正在朝那个方面去努力。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整个国家构建当中非常重要,但是像北欧、西欧、南欧的很多国家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个制度不仅没有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仅没有成为这个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反而成为他们国家经常发生社会骚乱的火药筒和策源地。也就是说,如果福利制度、社保制度搞不好,反倒会成为一个火药筒。战后半个多世纪以来,美国从来没有因为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问题,产生较大的、局部的甚至全国性的社会运动,所以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它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非常大的关系。
  第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要处理好社保领域里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社保制度领域存在的核心问题依然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内部多层次的关系问题。第一支柱国家举办,第二支柱半市场化,第三支柱市场化,三个支柱的比例匹配是否得当?如果不得当,是不是忽视了第二支柱或是更加忽视第三支柱呢?这些年,第一支柱得到了充分、长足的发展。但第二支柱正好是2004年进行市场化运作,改造为信托制的制度,十年来发展的非常慢。2004年我们曾经预测,到2010年整个市场规模将达到一万亿,今年已经是2015年了,才将近8000亿,差距还是非常大的。覆盖人数才2200万,仅仅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十分之一,仅仅是经济活动人口的百分之二。与同时建立第二支柱的东欧国家相比,差距非常大。它恰恰是市场因素的结果,是市场和半市场的这样一个制度,这个制度我们没有发展起来。
  第三支柱是完全个人化、市场化的养老保障产品,我们至今还没有出台完整的政策。2014年8月出台了关于商业养老保险的国十条,据说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也要落地,这是完全市场化的一件大事。中国版的410K在11年以前落地了,中国版的个人退休帐户(第三支柱)我们渴望在今年年底能够落地。三个支柱当中以往注重的还是国家,对市场的因素还是不太重视,没有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社会保障外部,涉及与财政制度的关系。社保和财政这两个制度的边界是否完全清晰呢?不是那样。从1998年以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补贴已经超过2万亿,我们的保险制度离不开财政制度,这也是没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重要表现。如果财政制度体现的是政府的话,保险制度显然体现的是市场。这是我对社保制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看法。
  第三,社保制度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公平问题和可持续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表述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还存在不太公平和不太可持续的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社会认为是最大的不公平。今年中央宣布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改革,如果这个改革能达到目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问题在较长时间内基本上就可以解决。剩下的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就是财务可持续的问题,这个问题非常尖锐。
  在解决养老保险可持续的思路和路径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有了重大突破。决定说“完善个人帐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目前我们推进改革的重要依据就是这几句话。这几句话与以往十四年来的表述不一样,给人的感觉非常明显和突出。
  第一句话,完善个人帐户制度。十八大时说的是继续完善做实个人帐户试点,到三中全会就没有了。城镇养老保险,在统帐结合帐户不要求做实了,而是要求完善它。做实个人帐户试点基本告一段落,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变化。
  第二句话,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完善个人帐户的目的,就是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的权益。你交的多拿的少,或者交的少拿的多,都不能确保参保人的权益。显然,这是一种精算关系,就像银行一样,你存多少钱拿多少钱,精算中性不偏不倚。坚持精算平衡原则。这句话是很专业的,在党的文献当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它要求我们的保险制度要有自我平衡的能力,也就是说,财政的归财政,保险的归保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它们之间的界限要相对清晰,两个制度才能都健康起来。这就是精算平衡非常重要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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