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和中国社科院大学文法学院在京联合举办中法社会保障座谈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法方代表为法国国家高级社会保障学院院长多米尼克·里博(Dominique LIBAULT)等一行四人,下面介绍一下会议召开情况:
中法社会保障座谈会在京召开
2018年9月3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和中国社科院大学文法学院在京联合举办中法社会保障座谈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法方代表为法国国家高级社会保障学院院长多米尼克·里博(Dominique Libault)、该院国际部主任克里斯安娜·拉巴姆(Christiane Labalme)、法国医疗保险国家总局前副局长艾瑞克·勒·布莱尔(Eric Le Boulaire)和法国社保征收系统国际合作项目主管李之群。中方人员包括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主任王玉军、该中心培训一处副处长于研、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秘书长房连泉、副秘书长齐传钧、执行研究员张盈华、郭鹏等,参会人员还包括中国社科院大学文法学院及其他国内机构代表。全部参会人员共计50余人。
郑秉文主任主持了本次座谈会,他首先介绍了各方主要与会人员,并对法方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以及对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王玉军主任做了致辞,强调人社部与法国方面有着长期的交流和合作,以后也将继续这种取长补短的国际交流,并对本次座谈会主办方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表达了信任和感谢。
随后,里博院长开始全面介绍法国社会保险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现状,并由其他法方人员进行补充。在介绍过程中,参会人员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大量提问,中法双方做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法方主要发言内容如下:
法国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于1945年,开始只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计划,1958年才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滞后主要是因为战后百废待兴,不存在失业问题。法国社会保险发展和覆盖范围的扩大是一个逐渐的过程,起初只是正规就业人员参加,而非正规就业人员不愿意参加,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到90年代,养老保险筹资开始出现问题,不得不进行改革,在原来雇主和雇员缴费的基础上,引入了“社会综合捐”(CSG),要求所有人员包括退休人员都要缴纳这一费用,除非收入低于一定标准。还有极少一部分融资来自烟酒专项税。总之,法国社保财务和政府财政之间具有清晰的边界,互不越界。
1945年法国基本医疗保险建立时主要职能有二,首先是提供病假津贴,其次才是报销医疗费用。今天演变成如下三个职能:一是报销医疗保险费用;二是核定发放病假津贴;三是与医疗机构进行价格和流程等谈判。法国基本医疗保险承担了重大疾病的费用,报销多少只与健康有关,而补充医疗保险在其他次要方面发挥作用。所以,无论公立还是私立医疗机构以及独立执业的医生都要和政府签约,不能漫天要价。1999年,法国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但从2000年开始面临着费用失控问题,这导致了2004年的重大改革,当时医疗保险赤字高达120亿欧元。最后,法国议会赋予法国医疗保险局更大的权力,一是大范围推广替代药品,定期向医疗机构提供替代药品名单,并与医疗领域各行业签订行业协议;二、梳理并规范流程,要求患者必须先看全科医生,然后才是专科医生,而且不能频繁转换;三是收紧病假津贴标准。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层次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里博院长重点介绍了第一层次,他强调基本养老保险在筹集机制上是现收现付的,在管理方式上是碎片化的,主要是因为历史上或者说传统上,即在1945年法国社会保险建立之前,就有了很多行业根据劳资双方协商建立自己的养老保险。 2000年以后,随着“婴儿潮”一代开始退休,冲击了制度财务,此后改革开始密集起来,但始终坚持渐进改革,以便民众可以接受。公务员系统员工的参数改革要滞后于企业员工10年之久,主要是前者的工资要比后者要低一点,最后改革的是特殊行业的养老金制度。2010年所有制度开始调整退休年龄这个参数,2014年继续上调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