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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对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持续推进参保扩面,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社保帮扶政策,确保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对此,《中国劳动保障报》采访了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等专家学者,下面为媒体报道:

 

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字当头 扩面提质

 

      《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指出,“我们要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人社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推进参保扩面,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指导各地落实社保帮扶政策,确保困难人员、退捕渔民等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近年来,我国在社保扩面提质方面有哪些进展?存在哪些重点与难点?如何进一步攻坚?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嘉宾: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 房连泉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李常印

山东省滨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李荣舜

全民参保进入最后“攻坚期”

记者: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主要呈现出哪些特点?

李常印:全民参保计划是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主要呈现几个特点:一是参保意识增强。随着全民参保计划的大力推进,社保政策逐渐深入人心,群众对于参加社保的认识有了明显改观,由“要我参保”逐步转变至“我要参保”。二是参保扩面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实现各项社会保险的“应参尽参”。三是信息化助推社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各地大力推行社保业务“自助办、网上办、掌上办”和“一门式”办理等,为群众提供了便捷化的社保服务,部分社保业务已实现“不见面”服务。四是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已建成的国家全民参保数据库目前已有近14亿人的参保数据,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信息互联互通体系业已基本形成。人社部门与公安、卫健、民政、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基本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基本可以实现精准“找人”,有力推动全民参保目标顺利完成。

目前,全民参保进入最后“攻坚期”,但是政策宣传仍需加强,部分群体参保积极性还需提高,数据质量仍需提升,从而进一步推动精准扩面。

逐步实现各类群体“应保尽保”

记者:目前,仍有一部分人群,像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就业人员还存在“漏保”“脱保”“断保”的情况。将这几类人群纳入社会保障重点要解决哪些难题?如何推进?

房连泉:从社保制度建设层面看,针对不同人群,我们都做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从人员覆盖范围来看,我们也已经基本实现了法定人员全覆盖,将越来越多的人纳入社保制度体系。目前,我国虽已基本实现正规部门就业者的全体覆盖,但主要困难在于新经济就业形态下的非正规部门,即非标准就业人员,包括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兼职、自雇等人员,尤其是互联网经济下的平台从业者,如快递员、外卖员、出租车司机等,由于这些人群的工作就业特点,缺乏正式劳动合同保障,参保存在困难。这些人员是全民参保攻坚任务的难点。

需要解决的难题有两个:一是劳动关系的认定和保护,二是探索适合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方式。在推进方式上,一是加强新业态人员的就业权益保护,探索基于新型劳动关系的参保责任认定方式;二是完善社保缴费、转移接续等方面的业务经办,吸引就业者参与。

李常印:社会保障制度是基于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而设计建立的。当前整体参保率较低、参保难度最大、不确定性因素最多的是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一方面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关系、就业岗位、工作时间、工资收入等均有别于传统就业模式,目前针对这类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劳动关系界定问题,大部分新业态就业人员没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组织上的从属性弱于雇主和雇员的关系,更多的是经济上的依赖性,无法用“事实劳动关系”的三条标准来认定。另外,大部分地区依然把“本地户籍”作为参保的主要依据,对部分群体存在制度排斥,使大量新业态就业人员不能参保。

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关系和劳动用工,明确新业态就业人员用工认定范围,并针对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制定最低支付保障规则,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劳动尊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将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社保覆盖范围。解决异地就业人员“参保难”问题,灵活设置筹资缴费与待遇保障政策,推动各项社保制度走向更加公平的“人群”全覆盖。

李荣舜:将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到现行社保制度中既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一要将宣传活动日常化,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要精准宣传,到新业态从业人员比较集中的工作场所,如外卖网点、快递分拣中心等地发放宣传手册,组织养老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养老保险知识。要合力宣传,联合税务、邮政部门和各级经办机构采取纸媒、网媒、短信、微信等平台或手段,开展点对面、点对点的宣传。要重点宣传,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待遇享受、退休申报、转移归集等方面政策讲解力度。

二要送政策上门。将参保扩面政策送进企业,让未参保人员熟悉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对断保人员加强政策解读,让他们了解断保的隐患,关注自身的养老金权益。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对新业态行业的监管力度。

三要加强数据共享。积极与税务、邮政、民营经济中心等职能部门配合,在数据共享和参保扩面上形成工作合力,引导未参保人员主动参保。

记者:对困难群体我们应如何发挥社保互助共济功能?

房连泉:可通过缓免社保缴费等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渡过难关。对于符合资格的困难群体,通过社保费代缴和缴费补助等手段,保障参保覆盖。另外,可通过失业补助金救济金和医疗救助等计划,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助。

李常印:近年来,各地出台实施社保帮扶政策,确保困难人员、退捕渔民等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这意味着部分缴不起或者不愿缴保费的低收入者以及属于社会救助覆盖范围的弱势群体,都将被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中。

建议在坚持社会保险公平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基础上,发挥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功能的互补性,明确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的范围、标准,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公平公正地将困难人群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再分配的力度,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李荣舜:一是由地方政府为困难群众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截至7月底,滨州市为44817名困难群体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448.17万元,为684名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发放居民养老金,为988名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直接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困难群体应代尽代、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

二是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扩大政策的实施范围,延长实施期限,加大稳岗政策支持力度。滨州市推出静默智办、免申即享、告知承诺服务,为273家企业、57216名参保职工办理了社保费缓缴,累计为企业缓缴社保费4527万元。

      三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滨州市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抗风险能力较弱、参保缴费压力较大的情况,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今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可以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明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影响今后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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