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国养老产业进入了新的机遇期并与金融体系越来越密切,养老金融的概念应运而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就此撰文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该文载英大金融杂志,这里全文刊发如下:
养老金融发展空间可观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养老与金融之间的连接越来越密切,养老金融的概念应运而生。
广义上的养老金融指的是为养老目标而进行的财务融资活动,包括养老储蓄、老年消费、医疗健康和照护服务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狭义上的养老金融主要指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的养老金融业务,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指导下,针对老年人、养老金体系和各类养老服务产业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涵盖养老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对养老服务企业和养老机构的信贷支持、对产业的投融资支持、基于养老需求的老年理财产品开发、提供退休规划和投资理财服务、创新养老保险产品等多个方面。
从内容上看,养老金融大体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和涉老金融服务三大类。
三支柱框架下养老保险基金逐步积累
养老金金融的对象是养老储蓄资金,由金融机构实施将养老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实现保值增值等一系列金融活动。我国养老基金分为三个层次。国家举办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制度安排,包括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个组成部分。
20多年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快速扩展,已接近实现全覆盖目标。至2021年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48074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54797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为6.39万亿元,其中基金投资运营规模1.46万亿元。第二支柱是由雇主发起设立的企业(职业)年金制度。在2007年至2022年期间,企业年金职工数从929万人增至3010万人,占同时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比例由4.6%升至6.0%。职业年金制度则于2015年启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的大部分职工。至2021年年末,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参加职工达7000多万人,两类年金积累基金合计达4.4万亿元,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为2.6万亿元,职业年金积累基金近1.8万亿元。第三支柱是指以个人养老金为代表的商业养老金产品。2022年年末,税收优惠型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36个城市的试点启动,标志着第三支柱的正式起步,至2023年5月,参加人数已达3700多万,金融机构推出了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四类个人养老金产品,产品总数超过650只,积累基金达20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