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中企业年金参与率较低,发展势头不及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应尽快引入“自动加入”机制,“双金”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夯实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性基础。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撰文就“企业年金制度改革”陈述了自己的看法,以下为全文:
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双金”要均衡发展
文/郑秉文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均属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为实现“双金”均衡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企业年金尽快引入“自动加入”机制是突破口。
企业年金的发展不及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实行的加入方式是“超级自动加入”,在建立只有五六年的情况下就覆盖了所有公务员和编内事业单位人员。目前,加入职业年金的人数已达4100万人,超过了企业年金人数,基金积累1.6万亿元,预计未来几年内就很快超过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规模。
企业年金已经实行17年,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企业年金市场生态体系,由于监管到位,基金管理机构自觉自律,企业年金市场至今未出现重大丑闻(英美等发达国家在养老金早期阶段都发生过全国性的重大丑闻)。对稍有犯规苗头的管理机构实行惩戒,例如,日前人社部公布了3个机构资格或被取消或被暂停业务的通告,在业内影响很大。但与此同时,企业年金也存在一些制度设计上的问题,其中,最大问题是覆盖面太小,至今参与人数仅为2700万人,基金积累2.25万亿元,与职业年金的发展形成很大反差。
职业年金内部存在编内与编外,财政全额供款与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差别在本质上是“身份差别”,由此形成职业年金内部的“二元结构”,不同的制度设计导致这两部分群体覆盖率的明显差异。同样,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的加入方式不同也导致其覆盖率存在明显差异:2004年印发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是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及其职工“自愿建立”年金制度,虽然2017年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将其改为“自主建立”,但却未对“自主建立”的内涵进行专门的释义和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与此前并无两样,本质上还是“自愿建立”,对提高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并未起到激励作用。甚至由于经济发展大环境等诸多原因,企业和职工参与率均呈断崖式下降,从2014年开始,企业参与率和职工参与率由两位数增长率降至个位数。2019年,参与率虽有小幅回升,但总体看,企业年金扩大参与率趋势还未显现。
毫无疑问,造成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参与率巨大差别的主因在于,前者采用的是“超级自动加入”,而后者实行的是“自愿加入”,制度设计上的差异性是导致年金市场发展出现“双轨制”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