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尚未公开发表,如引用,需注明出处并征得本实验室(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或作者本人的同意——编者的话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名义账户”改革——方案设计与测算结果
房连泉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
Email: fanglq01@gmail.com
内容提要: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针对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提出“全账户”(名义账户)+社会养老金的新“统账结合”制度模式。改革方案对2015-2090年期间的制度运行状况进行了模拟测算,结果表明养老金待遇水平和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指标基本合意,改革后新制度的参保激励性和财务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关键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名义账户制;替代率;财务可持续性
[作者简介]房连泉(1973—),男,山东德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拉美研究和社会保障研究。
我国“统账结合”模式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职保”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近30多年的发展历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长期以来“城职保”制度在发展中也面临着种种问题,突出表现在养老金统筹层次低,个人账户“空账”运转,制度缴费负担过重,参保激励性不足,财务收支压力加大等方面。如何调整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是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政策层面进行养老金改革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其中研究关注的一个焦点就在于“统账结合”制度的结构定型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全账户”式的新 “统账结合”模式,对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职保”)制度进行改造,即改革后的“城职保”制度采用“社会养老金+名义账户制”式的双层结构,对改革后75年期间的制度运行状况进行了模拟测算。
一、改革方案的基本框架设计
1.“新统账结合”模式
改革后的制度仍采用“统账结合”模式,其中,统筹部分为社会养老金(称为以下称为统筹养老金),它是非缴费型的国民养老金,覆盖包括“城职保”制度退休人员在内的全部城乡老年人口;名义账户制养老金采用缴费型“全账户”方式,单位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制度收支仍为现收现付模式。
2.名义账户养老金
为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新制度的基准方案仍采用现行28%的缴费率。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按月缴纳,单位费率为20%、职工个人费率为8%;按个体人员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群体缴费率为20%。缴费基数为工资全口径收入。缴费工资根据社会平均工资进行封顶保底(40%-300%)。
新制度的备选方案缴费率为24%,其中单位费率为16%、职工个人缴费为8%;按个体人员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群体缴费率为20%。
在“全账户”模式下,单位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当年度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岗平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100%)确定。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如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满15年,则按月计发账户年金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记账额/计发月数。退休后养老金待遇每年按岗平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80%)进行调整。
参保人员在职时死亡或移民时,领取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本息;退休后死亡账户养老金资产余额不继承。新制度仍维持现行“城职保”制度下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