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刊发的《工作论文》是由齐传钧撰写的《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回溯与展望》,如引用,需征得本实验室(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或作者本人的同意——编者。
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回溯与展望*
齐传钧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
摘要:历经多年演进,企业年金制度已成为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然而,鉴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与经济体量,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仍显不足,其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对近二十年来官方数据及学术界研究成果的深入分析,本研究揭示了我国企业年金面临的三大核心挑战:首先,如何推动企业年金实现跨越性增长;其次,如何合理评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效用;最后,如何有效提高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基于此应从激发企业内在动力机制着手,对现有制度进行深层次的结构性改革,不一味强调税惠政策的激励性,而要注重税惠政策的公平取向,同时还要优化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体系的运作效率,以期为我国企业年金实现质的飞跃提供坚实支撑。
关键词:企业年金;投资收益;养老金;税收优惠
一、引言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提出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前身),为建立中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供政策支持。1994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从法律层面加以明确,距今已有3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产物,并同经济体制改革一起在不断探索中向前发展,带有一定“试错”的性质,特别是很多配套政策并没有及时跟上。比如,直到2000年以前,尽管强调了“鼓励”,但没有相关税惠政策,激励性不足;尽管允许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但没有对投资渠道和方式做出统一安排,基金保值增值能力较差;尽管规定待遇领取条件和方式(办理退休后一次或分次领取),但没有对年金化发放做出安排,弱化了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
2000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首次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采用个人账户完全积累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并给予企业缴费部分(不超过工资总额4%)从成本中列支,第一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给企业年金提供了税收优惠。2001年辽宁省率先开展企业年金的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4年初《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相继出台,并于该年5月开始正式实施,标志着企业年金制度开始全面推行。2005年第一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获得牌照,2006年第一只企业年金计划开始投资运作。但是,上述两个文件都带有“试行”字样,说明企业年金制度仍在摸索中前行,直到2011年2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和2013年12月《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先后发布,意味着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开始定型。
从2004年两个“试行办法”的推出算起,企业年金已经发展了整整20年。在此期间,企业年金制度从积极探索到规则完善,成为中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重要一部分,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做了必要的制度和物质准备,同时也带动了相关金融行业的发展与成长,为资本市场注入了长期资金。但是,相对于中国的人口和经济总量以及经济转型的现实需求,企业年金应该覆盖更多人群并发挥更大作用。因此,本文首先通过数据分析对企业年金近20年的发展状况进行回溯,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文献研究对企业年金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本文的看法;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年金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与反思,并提出更具可行的建议;最后给出主要结论。
二、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现状与回溯
(一)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职工人数持续增长,但速度降幅明显
2008年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职工人数为1038万人,此后一直保持增长趋势,到2023年参加职工人数为3144万人,15年来增至3倍多,年化增长率为7.67%。但是,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职工人数增长速度从2015年开始进入下降通道。具体来说,2008年至2014年,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职工人数增长率虽有波动,但都超过10%,而且有的年份一度接近20%。但从2015年开始这一数值迅速跌落至1%以下,从2018年开始虽然也有所反弹,但基本上也只能围绕5%上下波动(图1)。因此,即使到了2023年,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职工人数仅占城镇就业人口人数(4.70亿人)的6.68%,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3.79亿人)也只有8.29%,而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更是只有3.2%。
与之对比,企业年金覆盖率较高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以瑞典和芬兰为代表的北欧地区以及来自澳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当然也包括个别西欧国家,它们的企业年金覆盖率均超过70%;居中的国家主要来自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和部分西欧国家,也包括来自亚洲的日本,这些国家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大体介于30-60%之间;偏低的国家以来自中欧的奥地利和来自南欧的意大利最为典型,但覆盖率也超过10%(图2)。因此,这一方面说明我们扩大企业年金计划覆盖范围的空间巨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职工人数增长率不应该如此快速下降。更为重要的是,20年的发展历程从时间跨度上来说已经不算很短,但中国企业年金覆盖范围仍相当有限,也许问题不只是出在一些政策细节上,而应该更多地从制度源头来审视其合理性,即是否存在“水土不服”现象。
(二)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企业数持续增加,中小微企业功不可没
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企业数在2008年仅为3.30万户,此后15年几乎一直保持平稳增长,到2023年增加到14.17万户,年化增长率为10.20%,明显高于参加职工人数的年化增长率,因此户均人数表现为明显的下跌趋势,即从2010年最高时的360人/户持续下降到2023年的222人/户(图3)。这可能源于2011年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的推出和后续的大力推广。另一方面,中国拥有大量的中小微企业,因此重视并大力发展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或许是扩大企业年金计划覆盖范围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但是,根据近3年(2021—2023年)年平均收益率,服务于大型企业的单一计划要明显好于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前者固定收益类组合和含权益类组合的平均收益率分别为3.66%和1.30%,均高于后者的3.04%和1.24%。从中可以看出,虽然理论上讲提高投资率有利于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但却未必是扩大覆盖范围的核心因素。此外,我们也看到,即使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在扩大覆盖范围上发挥了积极影响,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狭窄这一“顽疾”。
(三)企业年金基金规模持续增长,但增速新低不断
2008年企业年金基金规模仅为1911亿元,但增长率却高达25.81%,一直到2015年基金规模升至9526亿元,除了2010年外,增长率都在20%以上,呈现出低基数高增长态势。但是,2015年在基金规模突破万亿元大关之后,增速却开始明显放缓,即使2019年和2020年增长率再次突破20%,但2021年再次掉头向下,甚至2022年创出历史最低的8.75%,至2023年企业年金基金规模为3.19万亿元,但增长率只有10.99%。总体来看,从2008年到2023年期间的15年,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年化增长率为20.64%(图4)。
理论上讲,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的增长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参加企业年金职工人数的增长;二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的增加;三是参加企业年金职工工资(费基)的提高。在前两项给定的前提上可以粗略估算出第三项,即参加企业年金职工工资(费基)的提高幅度。根据前文,15年来企业年金参加人数的年化增长率为7.67%,投资收益的年化增长率为4.82%,因此不难算出费基的年化增长率为6.89%。因此,企业年金参加人数的增长对基金规模的提升的贡献率最大,其次是职工缴费工资的提高,最后才是投资收益水平。显然,职工缴费工资和投资收益率的增长都是有上限的,要想实现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的迅速增长,必须采取非常规改革使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实现跨越式提升。
(四)投资收益率在波动中温和上升,但并没有达到合意水平
人社部公开数据显示,从2007年到2023年企业年金的年化投资收益为6.26%,实现了了基金的保值增值目标。除2008年、2011年、2022年出现轻微亏损外(均没有突破-2%),剩余年份企业年金基金均收获了正收益,8个年度的投资收益率不低于5%,其中4个年度更是超过了8%,而2023年在股市震荡下行的情况下也依然取得了1.21%的正收益,说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较好地控制了大幅回撤风险,表现的非常稳健(表1)。从加权平均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上来看,呈现出了温和的抬升趋势(图5)。但考虑过去20年总体上强劲的中国经济基本面和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还应该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首先,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为7.36%,比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高了1.1个百分点,当然不可否认,造成收益差距的原因主要是二者投资范围不同,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政策也在不断被放开,这必将对企业年金投资表现提出更高要求。其次,2009年到2023年,国债指数(代码为000012)年化增长率为3.60%,沪深300指数(代码为000300)年化增长率为4.33%,中证500指数(代码为000905)年化增长率为7.10%,而中证1000指数(代码为000852)年化增长率更是高达8.10%。在此期间,企业年金基金年化收益率却仅为4.82%(笔者根据表1数据计算),只比沪深300指数表现稍好一些,并没有彰显主动管理的投资优势。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2008年的2.89万元增长到2023年的12.07万元,年化增长率为10.00%,明显高于在此期间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不满足艾伦条件,至少说明参保人的福利状况不是最优的,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福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