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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刊发的《工作论文》是由房连泉撰写的《加强中欧流动劳工的社会保护:基于双边社会保障协定的视角》。如引用,请征得作者或本实验室的同意——编者。


加强中欧流动劳工的社会保护:基于双边社会保障

协定的视角


房连泉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和双边交流的日趋频繁,中国与欧盟之间的流动人口数量大规模增加。缔结双边社会保障协定(SSAs)是改善流动人口社会保护的重要途径。自2002年以来,中国与欧洲国家签署了9项双边社会保障协定。本文分析了中欧之间流动劳工的发展趋势及社会保护情况,发现尽管双边协议有效地避免了社会保障双重覆盖的问题,但由于缺乏权益衔接机制,国际劳工社会保护问题仍然突出。基于此,本文提出应加强中欧之间社会保障合作,签订覆盖范围更广的社会保障协定,引入待遇整合机制,以及加强协议执行能力等建议。

关键词:中欧双边;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协议


一、引言

2015年全世界跨国流动人口(International Migrants2.44亿人(占全球人口之3.3%)。随着国际贸易和双边交流的日趋频繁,近几十年来欧盟(EU)和中国两大经济体间的国际流动人口规模大幅增加。2015年,中国已是第四大移民国家,大约26万名来自中国的合法劳务工人居住在28个欧盟(EU)成员国。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中国正在成为其他国家的人口流入目的国。根据国际移民组织的估计,2017年全球有近70万外来人口在中国居住,其中约8万来自欧盟国家。

社会保护是影响工人工作和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社会保障具有地域性,中欧社会保障制度和项目上的差异给双边流动人口享有保障权益带来种种障碍。加强流动劳工的社会保护有助于改善工人及其家庭的福祉、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正常的劳务流动以及推动经济增长,并能为中国和欧洲双方的增长战略提供支持。从21世纪初开始,为应对不断增加的人口流动趋势,中国和欧盟国家开始深入合作,加强对劳工权益的保护。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要求所有雇主应将每位员工(包括外籍员工)纳入5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计划中。至今,中国与外国签署了约12项双边社会保障协定(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 以下简称SSA),其中9项与欧洲国家签署。国际经验表明,双边协定是改善国际劳工社会保护的有效途径。然而,鉴于国际劳工社会保护体系的复杂性,以及中欧两个地区在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特点和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中欧双边协定的签署和执行仍然面临种种挑战。

      对中国而言,国际劳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新课题,研究文献还比较少。本文将对中国与部分欧盟国家之间流动劳工的社会保护现状,尤其是双边社会保障协定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了解国际劳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笔者对在华外企、拥有大量外国员工的中国企业和相关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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