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刊发的《工作论文》是由马源撰写的《良性资本市场环境下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模式研究》。如引用,请征得作者或本实验室的同意——编者。
良性资本市场环境下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模式研究
马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中央公积金制度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在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和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背景下,中央公积金制度积极探索确保退休储蓄保值增值的投资模式,以充分保障老年人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文章分析了固定收益模式和CPF计划两种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投资模式的运行方式和基本特征,通过对投资模式特征及投资效益的评估,探讨在新加坡良性资本市场环境下中央公积金实现保值增值的方式,得出了中央公积金长效稳定的发展依托于新加坡稳固的市场经济环境和政府采取的有效投资策略的结论。
关键词:中央公积金制度;投资模式;资本市场环境;保值增值
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概况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以下简称CPF)建立于英国殖民统治时期。1955年7月,新加坡政府正式颁布《中央公积金法》,同时成立了中央公积金局(CPFB),标志着新加坡公共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度的正式建立,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并存入个人账户,由政府主导基金的投资运营,为退休老人提供收入保障。在制度建立之初,中央公积金制度仅是一项简单的储蓄型养老保障制度,旨在为本国年满55岁的国民提供一次性全额支付的养老金。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满足退休老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金需求,中央公积金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不断制定新的规定或补充办法,逐步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完善中央公积金制度体系。
(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概况
1959年6月,新加坡自治邦成立。其自治政府在1960—1964年的发展计划宣言中指出,应避免实行直接改善社会福利的计划,自1965年起,新加坡才开始大力发展中央公积金制度。1965年新加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仅占2.5%,2019年这一比例已升至14.4%,达37.86万人,大约一半的65岁新加坡人预期寿命将超过85岁。在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经济发展波动变化的背景下,新加坡政府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以保证储蓄资金的安全和收益,避免公积金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
1968年新加坡政府开始实行“居者有其屋”计划,中央公积金储蓄被允许用来购买政府组屋。自此,中央公积金制度开始引入各项退休前资产积累计划,资金的使用范围也被逐步拓宽。1987年实施了“最低存款计划”(Minimum Sum Scheme, MSS),不再允许一次性全部提取个人账户累积的储蓄金,个人需要在55岁时达到资金累积的最低存款标准,才可在退休后分期领取养老金。同时,限制了账户余额低于最低存款标准成员的提款规模,并阶段性提高最低存款标准。尽管实行了各项措施来保障基金的储蓄积累,但是在最低存款计划下,公积金成员账户累积的储蓄最多可支付20年,难以应对预期寿命延长带来的支付风险。2009年,新加坡引入了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这是一项全国性年金计划,旨在为CPF成员提供终身收入,并在2013年对计划内容进行了简化,将原来的四项计划缩减为标准计划和基本计划。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渐进式发展过程大约持续了40多年,由曾经的单一退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发展为包括医疗保险、住房、子女教育费用、家庭财产保险及资产增值在内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储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