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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刊发的《工作论文》是由刘桂莲撰写的《私人养老金的市场驱动机制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以爱尔兰经验为例》。如引用,请征得作者或本实验室的同意——编者。


私人养老金的市场驱动机制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

——以爱尔兰经验为例


刘桂莲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摘 要:私人养老金具有长期积累的特征,能否通过市场化投资实现积累型基金的保值增值,将对多支柱养老金制度目标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以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结构较为健全的爱尔兰经验为例,分析其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制度基础和激励政策,从基金治理、投资运营和监管体系等方面分析改革绩效,重点探讨第二、三支柱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结合中国年金制度与资本市场的发展现实,得出完善企业年金治理结构、实现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制度的有效衔接、实行多元化投资策略和完善监管体系等重要启示。

关键词:个人养老金;企业年金;生命周期策略;职业养老金计划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掀起养老金改革浪潮,各国纷纷进行养老金体系的多支柱结构设计。“三支柱”养老金体系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制度结构:第一支柱为政府强制建立的基本养老金制度;第二支柱为雇主发起设立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基于自愿原则建立,仅有少数国家实行强制或准强制性制度;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参加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计划发起人的性质划分,政府强制建立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属于公共养老金范畴,而由雇主发起设立的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计划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则属于私人养老金。目前,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第二、三支柱为补充的制度框架。但是养老金体系发展不平衡,劳动者对第一支柱依赖性强,基于自愿原则的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制度发展不足,制度的补充保障功能尚未得到真正发挥。第二支柱养老金制度通过完善市场主体、拓宽投资范围和强化税收激励等措施,基金资产规模逐步发展壮大,对基金保值增值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受制于投资管理体制的约束、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和过于强调基金安全性等因素,第二支柱养老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进展缓慢,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尚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如何促进积累型养老金制度的快速发展和基金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爱尔兰是较早对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探索的国家,私人养老金制度对第一支柱国家养老金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成为退休劳动者待遇收入来源的有力支撑。为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增强退休收入保障功能,爱尔兰多次改革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制度的政策设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生命周期投资策略和待遇领取方式等市场驱动机制改革完善制度。本文从基金治理、投资监管和资产配置等维度,分析爱尔兰私人养老金制度的市场化改革特征,并探讨其积累制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进而为我国年金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提供借鉴。

一、爱尔兰养老金体系与养老基金类型

(一)爱尔兰“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基本概况

爱尔兰养老金制度由三支柱构成:第一支柱为国家福利养老金(State Welfare Pension),由缴费型国家养老金和非缴费型养老金构成。缴费型国家养老金制度为所有符合年龄和缴费条件的退休者提供基础养老金待遇,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纳的“与工资相关的社会保险缴费额”(PayRelated Soci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PRSI)。年龄为1666周岁的雇员须根据自身收入和职业对应的等级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率通常为14.75%,其中,雇主缴费率为10.75%,雇员缴费率为4%。劳动者年满66周岁、且在56周岁之前缴纳了一定数额社会保险费或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对于201246日以后退休的,需要缴费满10年)才可领取待遇。国家福利养老金是爱尔兰老年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约占老年人退休总收入的三分之二。对于年满66周岁,但不符合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受益资格条件的劳动者,爱尔兰于2006年引入基于家计调查的非缴费型养老金计划,资金来源于一般税收,属于救助范畴。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金(Occupational Pensions),由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雇主自愿发起设立,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享受税收优惠。私营部门雇主发起设立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实行积累制,由养老金管理局(Pension Authority)管理,包括DB计划、DC计划和混合计划。公共部门雇主建立的职业养老金计划一般实行现收现付制(个别商业性国有组织除外);第三支柱为自愿参加的个人养老金(Personal Pensions),自雇者或未参加职业养老金计划成员的自愿加入,包括退休年金契约(Retirement Annuity Contracts, RACs)和2002年推出的个人退休储蓄账户(Personal Retirement Savings Account, PRSA)。个人养老金由人寿保险公司或投资公司负责管理,个人缴费享受税收优惠。劳动者在退休时可选择将退休基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投资于批准退休基金(Approved Retirement Fund, ARF)或批准最低退休基金(Approved Minimum Retirement Fund, AMRF)。下文将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计划统称为私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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