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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账户”模式选择——“全账户”的优势分析

齐传钧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博士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Email: qichuanjun@aliyun.com

 

     内容提要: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开始提速,顶层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已经明确,即引入名义账户理论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原则和根本出发点。但在具体设计细节上,出现了不同的设计方案,分别是“小账户”、“大账户”和“全账户”方案。比较而言,“全账户”方案不仅能够完全发挥名义账户制本身所具固有的理论优势,而且还可以彰显符合国情的独特优势。反观“小账户”和“大账户”,因为保留了社会统筹部分,从而严重制约了名义账户制理应具备的诸多优势,实为不可取。

     关键词:顶层设计;名义账户制;精算中性;延迟退休

     2013年,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顶层设计的启动,中国养老金制度再一次面临着如何改革、向何处去的艰难抉择问题。目前有三套方案可供决策者选择:一是“小账户”方案,二是“大账户”方案;三是“全账户”方案(见表1)。表面上看,这三种方案非常相似,即都引入了名义账户理论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原则和根本出发点,只是主要差别在于是否保留现有“统账结合”制度的社会统筹部分以及个人账户规模的大小。但是,“小账户”和“大账户”方案都保留了社会统筹部分,这就大大弱化甚至扭曲了对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并对制度财务可持续性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本质上与“全账户”方案所体现出优势完全背道而驰。

     具体来说,“全账户”方案完全取消了社会统筹部分,只保留了个人账户,或者说参保者养老金待遇的取得与其缴费规模和时间长短完全正相关,具有清晰的激励效果。可以说,“全账户”方案就是干干净净的名义账户制,因此一方面能够全部发挥名义账户制的理论优势,这是名义账户制的概念和经济学含义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众所周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等各种社会和经济领域具有特殊国情,“全账户”方案还能充分施展名义账户制在中国本土化改造后的独特优势。当然,任何新制度存在优势的同时,也难免会有一定局限性,因此认清“全账户”方案的局限性并通过其他辅助制度配合也是非常必要的。

 

1 三个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的本质对比

方案

基准情形缴费构成

规模构成

计发办法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

社会统筹

个人账户

社会统筹

小账户

20%

8%

8%

20%

退休时账户余额/现有计发月数

现有计发办法

大账户

20%

8%

16%

12%

退休时账户余额/现有计发月数

岗平工资*0.5*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

全账户

20%

8%

28%

0

退休时账户余额/精算中性计发月数

用“统筹养老金”取代

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一、名义账户制的概念释义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到今天,已经有7个国家将其原有的DB型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先后改造成了名义账户制,名义账户制也因此开始从理论走向实践,但这几个国家的名义账户制在制度形式和参数选择上不尽相同,但是作为养老金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制度创新,名义账户制本身具有一般性的概念,属性和经济学含义,从而区别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即“名义账户制”是一种在现收现付制基础上模仿DC型积累制个人账户计划的养老金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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