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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账户”理论基础——基于三种方案假定的比较
高庆波
中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
Email: qingbogao@gmail.com
摘要:近年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众多方案,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部分的比例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小账户、大账户和全账户三种。文章在理论分析探讨三种方案组成模块的利弊基础上,认为:在中国当前外部经济条件、人口条件以及城市化背景下,当前社会统筹部分缺乏激励效应,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痼疾难解,在这种情况下,而理论上居中的全账户制度则兼具了现收现付的核心优势与个人账户制度的理论上的激励效应,具备实现个体理性与群体理性相统一的可能性,但在实现中也需要客服一定的困难。
关键词:个人账户名义账户 现收现付
一、三种方案的组合
在“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十余年间,制度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诸如碎片化、缺乏激励效应、便携性差、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等等,引发了一系列的反思。在这一过程中,有学者基于国际借鉴角度及制度运行效应进行了各种论证。近年来,关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已有充分的探讨。如封进认为,应对老龄化与城市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具备全球化的视角,养老金制度持续性离不开制度内在激励与收益率的提高;郑功成认为,深化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应抓住全国统筹这一牛鼻子;郑秉文认为,为提升中国养老金制度未来的可持续性,应该构建具备更加具有激励效应的名义账户制制度。尼古拉斯•巴尔、彼得•戴蒙德等学者及世界银行、财政科学研究所等组织,均对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各界提出了相当数量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根据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两部分的比例不同,可以将当前的改革方案归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小账户”制度,该方案承袭自现制度,个人账户比重较小,通常以当前的8%为上限,制度主要变化在于不再做实个人账户;二是“大账户”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大幅提升个人账户比重,相应缩小社会统筹部分的比重,其个人账户部分不做实,并明确提升记账利率;三是“全账户”制度设计,将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辅以改革利率计发方式等制度变革。
全账户制度设计中还包括着一项配套的制度变革,即以社会养老金制度替代当前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其转化为一项所有老年人口均能领取到的,可叠加的最低养老金制度,避免基于居民身份的城乡居保制度与基于工作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互相替代。三种方案设计详情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