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刊发的《工作论文》是由郑秉文、李妍花撰写的《我国网络创业就业特征及其对社会保险可及性的挑战》,该文刚刚公开刊发于《辽宁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如引用,请注明出处并征得本实验室(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或作者本人取得联系——编者。
我国网络创业就业特征及其对社会保险可及性的挑战
郑秉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Email:zhengbw@cass.org.cn
李妍花
中国社会科学院MBA教育中心研究生
Email:cassieli@aliyun.com
编者按:网络经济是近年来持续热门的一个话题,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也必将是一个继续影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话题。无论中国还是国外,越来越多的人投身网络经济,依托互联网进行创业和就业,并希望将此作为终身职业。可以说,网络经济的崛起对从业形态和从业规模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广泛的、巨大的,从这个角度讲甚至是百年来最大的一个技术创新,它触及的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解决了大量失业群体再就业、军转人员再就业、毕业生就业等社会问题。但另一方面,网络经济发展到现在,对支撑起这一新业态背后的将近5000万从业群体的关注却很不够,尤其对网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已成为无法再忽视的问题,甚至说,网络经济的创业群体也好,就业群体也罢,他们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一个就业群体。如何通过合理的研究和分析,解决和改善网络创业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险问题,是目前摆在政府管理部门面前的重要议题。与以往任何一次技术创新带来的就业特征变化相比,网络创业就业特征具有很多明显的不同之处,其中一个最大的特殊性在于相当规模的就业群体没有正规的劳动关系,他们的“雇主”是一个“虚拟”的空间,这为参加社会保险带来一定困难。为了准确研究网络经济这个就业群体的就业特征及其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及其前景,我们特邀郑秉文教授从调查研究的角度入手,把研究对象锁定为网络经济中的创业及就业人群,针对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并提供这项研究成果。该文章从网络经济的概念入手,层层剖析,对目前从各种不同角度有不同解释的“网络创业就业”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对这个群体进行了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的分类,根据其创业的实践形态,又将其分为独立实体型、平台赋能型和众创空间型。通过上述层层剖析及分类。通过问卷调查,该文认为,左右网络创业就业群体社会保险主观参保意愿和客观参保制约的因素较多,他们具有深层次的原因,例如,就业认证难、劳动关系不规范和社保制度可及性存在问题等。鉴于上述分析,该文对对网络创业就业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对社会保险制度如何适应和迎接这一新生就业形态提出了个人看法和政策建议,供同行讨论,以期引起学术层面和政策层面对这个问题的高度关注。
【摘 要】作为新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经济异军突起,不仅支撑了经济增长,也带动了就业市场的蓬勃发展。本文首先对网络创业就业特征进行了详细分析,从就业与互联网的关联性角度将其分为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从就业组织形式的角度又将其分为独立实体型、平台赋能型和众创空间型;其中大部分间接就业和平台赋能型就业具有典型的无雇主特征,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堪忧。在问卷调查基础上,本文对网店从业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做了深入分析,进而对这个群体就业身份认证和劳动关系的现状进行了调研,认为社会保险制度应主动迎接新挑战,适应新业态,采取积极的改革态度,并对诸项社会保险的改革思路进行了比较研究。
【关 键 词】网络创业就业 新经济与新业态 社会保险改革 社会保障体系改革
我国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高达29.16万亿元,其中,全国网上零售额7.18万亿元,电子商务服务业营收2.92万亿元,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24万亿元。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上的影响也逐年加大,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的约39.2%,已多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
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推动了经济发展,也催生了新就业形态,带动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热潮,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返乡创业青年和退伍军人,尤其是为城乡残疾人居家就业开辟了新途径。据商务部的统计,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规模成长十分迅速, 2014年仅为2690万人,截止2017年底就高达4250万人。其中,仅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2016年带动的直接和间接就业规模就已达3300万个,并且,“淘宝村”正在成为脱贫致富的一个新模式,2009年全国仅有9个“淘宝村”,2017年则遍布28个省,总数达2118个;网上“淘宝店”49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