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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刊发的《工作论文》是由郭鹏和黄念撰写的《泰国主权养老基金:发展历程与主要经验》,该文已在《经济研究参考》2019年第16期公开发表。如引用,请注明上述期刊出处——编者。

 

泰国主权养老基金:发展历程与主要经验

 

郭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黄念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摘要:泰国早在1902年就制定了针对政府雇员的《养老金法案》,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才真正扩展到私人部门,属于福利国家的“迟到者”。但经过近30年的发展,制度日趋完善,覆盖人口不断扩大,并先后建立起社会保障基金和政府养老基金两只主权养老基金。近年来,泰国无论是在社会保障计划的综合管理还是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都呈现出明显的后来居上之势。这集中体现在完善的管理措施,合理的治理结构,充分的信息披露和良好的投资收益。

关键词:泰国 社会保障 养老金 投资

 

泰国位于亚洲中南半岛中南部,东南临泰国湾(太平洋),西南濒安达曼海(印度洋),西和西北与缅甸接壤,东北与老挝交界,东南与柬埔寨为邻,疆域沿克拉地峡向南延伸至马来半岛,与马来西亚相接,其狭窄部分居印度洋与太平洋之间。截止20177月,泰国人口大约为6841.4万人,其中0-14岁人口约为16.93%15-64岁人口约为72.49%65岁及其以上人口约为10.58%2017GDP总量大约为1.229万亿美元(PPP),居世界第21位,人均GDP大约为17800美元,居世界第97

 

一、泰国的老年人口和社会保障制度

(一)泰国老年人口状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出生率的下降和预期寿命的延长,泰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逐渐显现。在1960年,泰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6%1970年上升到4.9%1980年上升到5.4%1990年上升到7.4%2015年更达到12.8%。根据联合国的预测,1960年至2015年间,泰国老年人口增长了7倍,从120万增长至8602050年更将会上升至总人口的37.1%。在中等生育水平假设下,2050年泰国65岁以上老年人的抚养比将会高达52.63%



(二)泰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虽然泰国被称为福利国家的“迟到者”,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其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泰国早在1902年就制定了《养老金法案》,但这些保障措施只是针对政府官员的。1954年议会通过第一部《社会保障法案》,将各项福利项目扩展到私人部门,但是这项法案从来没有真正实施过。在1981年到1988年之间政府又起草了几部《社会保障法案》,最后也都无疾而终,不了了之。1988年政府向议会提交了有关社会保险的五部法案,众议院将其合并为一部《社会保障法案》。虽然遭到参议院的激烈反对,众议院还是于1990年一致同意批准了该法案。至此,泰国正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当时该制度包括疾病、生育、伤残和死亡津贴。同年,泰国成立了社会保障办公室(Social Security Office),负责社会保障计划的运行。最初,泰国政府规定拥有20人以上雇员的企业需强制为雇员参保,1993年扩展到拥有10人及以上雇员的企业,2002年扩大拥有到1人及以上雇员企业。正规就业人员强制参保,适用于第33项条款;1994年起非正规就业人员自愿参保,适用于第40项条款。1998年,泰国社会保障计划增加了儿童津贴和养老金,2004年又增加了失业津贴。至此,社会保障计划和1974年成立的工伤保险计划共同构筑了泰国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1  泰国多支柱养老保险计划及参保人数(单位:万人)

 

正规就业

自雇者及非正规就业(2600

政府雇员(203

私营雇员(1136

国有企业雇员(24

私立学校教员(10

第三支柱

退休共同基金RMF

 

社会保障基金SSF230

 

公积金PVD320

 

国民储蓄基金NSF50

第二支柱

政府养老基金GPF100

私立学校教师援助基金PTAF10

第一支柱

 

社会保障基金SSF1136

老年福利

公务员养老金(203

老年补贴(800

 

资料来源:Pisut Sampatanukul, THAI PENSION SYSTEM: EXPANDING PENSION COVERAGE, the13th OECD Pension Experts Meeting 2018, Seoul Korea 21-22 June 2018.

 

如表1所示,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方法,覆盖泰国公务员的公务员养老金计划和覆盖其他人群的老年补贴计划属于老年福利计划。泰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一支柱为社会保障基金(Social Security Fund,下文简称SSF),覆盖私营雇员。第二支柱为分别覆盖政府雇员和私立学校教师的政府养老基金(Government Pension Fund,下文简称GPF)和私立学校基金(Private Teachers Aid Fund,下文简称PTAF)计划。第三支柱为覆盖私营雇员和国有企业雇员的公积金(Provident Fund,下文简称PVD)计划、覆盖自雇者及非正规就业者的SSF和国民储蓄基金计划(National Savings Fund,下文简称NSF)、以及所有人可以自愿参加的退休互助基金(Retirement Mutual Fund,下文简称RMF)计划。无论从参保人数、资产规模还是待遇支付上,私人部门及自雇者和非正规就业人员参加的SSF和中央政府官员GPF是最大的养老金计划,因此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下面几个部分会着重研究。

第三支柱PVD是根据《1987年公积金法案》建立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私人部门的员工为退休而储蓄,本质上类似西方国家的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泰国公积金是经过雇主和雇员协商后自愿成立的,管理机构是基金理事会,其成员由雇主代表和经选举的雇员代表组成。基金理事会选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管理,公积金的投资管理最初由财政部负责监管,现在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统一监管。雇员最低缴费为工资的2%,最高缴费为15%,雇主的缴费不能低于雇员。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享受税收抵扣,待遇支付免税。2016年泰国对其PVD制度进行改革,决定自2018年起,该制度由自愿变为强制性。规定100以上雇员的公司、国有企业雇员、准政府机构等七类雇员将在2018年自动加入公积金计划;202110人以下雇员的公司自动加入;2023年,1人以上雇员的公司雇员自动加入。

截至2017年底,泰国PVD的净资产价值为10826亿泰铢,比2016年增长11.23%2013年以来年均增长率为9.26%。其中,54.5%的资产投资于国债和其他债券,股票和银行存款投资所占比例分别为18.5%14.7%。近年来,投资于股票的比例逐步提高,比2013年的13.4%增长38%。此外,用于海外投资的净资产下降至80亿泰铢,比2016年底下降2.42%。共有17561名雇主建立了了公积金计划,比2016年增加了6.85%,覆盖297万雇员,比2016年增长2.25%。其中,选择“雇员选择employee choice”的雇主总数为8207,比2016年增加15.64%,提供生命周期年金的雇主数量为146,比上年增加57个,增长64%;资产净值为40.3亿泰铢,比上年增长74.56%。年龄达到59岁选择从PVD转为RMF的资产净值为385亿泰铢,比2016年增加200.55%2017年底,共有公积金394支,其中,成员超过1000人的基金数为299支,占总数的75.9%,资产规模超过1亿泰铢的基金总数为364支,占总数的92.4%2017年,雇主和雇员缴费收入共计1379亿泰铢,待遇支付共计846亿泰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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