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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即将公开发表,如引用,需注明出处并征得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或作者本人的同意——编者的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本质、优缺与未来

张盈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
Email:
zyh2005xd@126.com

     摘  要:城乡居保待遇过低难以实现“保基本”,财政补贴责任下沉禁锢了地方政府提高待遇的步伐,过高的财政补贴比例形成的成本优势又加重了与城职保的制度隔离。究其原因是制度模式不清晰。将制度分为保险性和福利性的两个层次,明确政府分别作为“雇主”和公共财政管理者的角色,将财政转移支付分为“雇主缴费”和“社会养老金”,最终实现与城职保制度整合。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待遇;财政补贴;社会养老金


     引言
     城乡统筹推动农村与城市共同发展,虽然具体措施上达不到步幅一致,但至少在制度建设上应齐步发展。目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制度基本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在快速搭建,但城乡制度衔接上仍面临跛行发展带来的困境,以养老保险为例,农村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是典型的“社会养老金+实账积累制”的模式,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职保”)是典型的“现收现付制+虚拟账户制”,两类制度唯一可衔接的是个人账户,体现互济性的基础养老金却因筹资模式不同而无法顺利对接。
2009年新农保全国试点推广、2014年城乡居保制度建立,标志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基本成型,我国因此成为全世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口最多的国家。但是,待遇水平过低、财政补贴比例过高、地方财政压力畸重、与城职保无法顺畅对接等弊端不断拷问着城乡居保制度。本文将从城乡居保制度的本质特征出发,论述其制度优劣势,从城乡统筹的角度指出城乡居保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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