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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刊发的《工作论文》是由郑秉文撰写的《加拿大养老金“DB型部分积累制”新范式20年回望与评估——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一个创举》。如引用,请注明出处并征得本实验室(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或作者本人取得联系——编者的话

 

加拿大养老金“DB型部分积累制”新范式20年回望与评估*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一个创举

 

郑秉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

Emailzhengbw@cass.org.cn

 

【摘  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缴费率不断提高。为了降低子孙后代过高的费率和保持竞争力,加拿大“1997改革”设定了一个可以持续百年的9.9%“永恒费率”,其一揽子改革包括三大举措即快速提高费率形成一只基金、建立高效的投资公司、降低待遇水平。文章对过往20年来制度运行绩效做了对比与评估之后发现,20年前的测算完全准确,制度运行绩效超过了预测;文章对改革方法论做了大胆分析并提出了个人看法,认为“1997改革”的重要意义是诞生了“DB型部分积累制”。为提高替代率,在现行制度基础上2016年加拿大又额外建立了一个规模很小的“DB型完全积累制”,其可持续性和替代率在未来百年内都十分理想。文章认为,加拿大创设的新范式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它使“林德贝克假想”变成现实,填补了林德贝克分析框架的空白;在经验操作上对各国养老金改革也具有很多重要启示。

【关键词】:降低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精算 现收现付 部分积累制 主权养老基金

 

 

加拿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拿大养老金计划”(下简称“CPP”)实施的“1997改革”至今正好20年。10年前,笔者曾发表论文对其进行评又一个10年过去了,CPP1997改革”显示出的可持续性和代际公平性愈发引人关注,对世界各国公共养老金改革的影响和启示愈发显得重要,尤其是,“2016改革”引入“附加CPP”之后,加拿大独创的“DB型部分积累制”的学术价值更彰显其魅力,其选择的“第三条道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为其他国家降低养老保险费的实现途径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借鉴。

 

一、引子:加拿大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架构

战后以来,加拿大逐渐建立起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包括“零支柱”的“老年保障计划”(OAS),第一支柱“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PP),第二支柱雇主举办的补充养老保险即“注册养老金计划”(RPP)),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账户。

“零支柱”是建立于1952年的普惠型“老年保障计划”(OAS),其资金完全来自财政转移支付,它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养老金”(Basic OAS)、“补充保障收入”(GIS,低保)和“遗属津贴”。对“基本养老金”来说,65岁以上老年人均有领取资格,目前每月最高551.54加元(每季度进行CPI调整),但年净收入超过71592加元则递减,例如,达到73592加元每年减少基本养老金300加元,如果净收入超过115716加元就没有资格领取基本养老金。“补充保障收入”是针对领取基本养老金者,根据不同的收入情况和家庭条件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差,例如,单身老年人补差上限标准是每月747.86加元,夫妻两人每人补差标准是495.89加元。“遗属津贴”也是收入调查型津贴。“老年保障计划”(OAS2014年支出是429亿加元,占GDP比重是2.3%,其中基本养老金330亿加元,补充保障收入93亿加元,遗属津贴5亿加元;基本养老金的受益人数是526万人,补充保障收入受益人数是174万,遗属津贴是8.4万人,其受益率分别是97.6%3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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